【計畫徵求】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有關「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知識研究及餐學活動計畫」,公開徵求作業。
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有關本會「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知識研究及餐學活動計畫」1份,請於本(111)年6月8日前備文並附申辦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送本會審查,歡迎師長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旨揭計畫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原住民族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之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實施期程: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三)經費補助與支用原則:
1、整合型計畫:申請整合型第1類計畫最高補助新台幣(以下同)300萬元整(須自籌10%之經費);至申請整合型第2類計畫最高補助350萬元整(須自籌10%經費)。
2、開設原住民族知識課程計畫(課程型):以校為單位,每班補助20萬元整,倘同校開班數量2班以上,每增加1班最高得增加10萬元整補助經費。
3、同一校學、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不得重複申請整合型計畫第1類、第2類計畫及原住民族知識課程計畫。
(四)申請計畫:
1、計畫格式:包括課程基本規劃(現行課程地圖、開課教學計畫、開課教師研究成果)、計畫目標、符合第四點之工作計畫、執行期程、績效目標、預期效益、經費概算、歷年辦理成果及其他補充資料。
2、整合型計畫提送原則:
(1)延續申請單位:指110學年度已提送計畫並經審核通過,取得執行至112學年度資格,惟須於次學年度提送計畫書及前一學年度執行成果,送本會核定補助經費。爱本(111)學年度請提送111學年度計畫書(含110學年度執行成果)。
(2)新申請單位:指本(111)學年度提送3年計畫(111至113學年度),如經審核通過後原則取得3年執行資格,惟須於次學年度提送當學年度計畫書(含前一學年度執行成果),送本會核定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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