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中小製造業接班傳承數位轉型」開始受理申請
收件期間:110年9月3日(五)至110年10月18日(一)17:30:59為止。
一、補助資格條件:
(一)申請業者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營利事業之分公司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二)申請業者及委外廠商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三)申請業者以製造業為限,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且合併營收須新臺幣20億元以下,若屬中堅企業可放寬至合併營收新臺幣100億元以下。
(四)申請業者須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五)申請業者之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二、補助標的:
計畫鼓勵具有接班規劃之中小型製造業者,展開接班傳承,由雲世代接班人利用雲端與數位科技加速數位轉型,透通產銷,健全供應鏈管理與客戶關係管理之數位化能力,朝新市場開發或新通路拓展進行商模轉型,申請本計畫分為轉型規劃案及轉型實踐案,申請業者應擇一申請。
(一)轉型規劃案:規劃訂定轉型目標及轉型藍圖定錨,針對轉型方向規劃小規模或小範圍的導入進行概念驗證。所規劃之轉型藍圖須結案前經董事會討論通過。
(二)轉型實踐案:針對董事會通過之轉型藍圖,選擇符合本計畫精神的階段性項目,基於已完成小範圍概念驗證的成果,施行全面導入及實踐轉型商模,結案前須完成服務及商業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