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補助」第二梯次個案補助申請
收件期間:自110年7月12日起至110年8月25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申請業者皆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
(二) 不得有陸資投資,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進行認定。
(三)申請業者須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四)申請業者同時執行之政府補助或輔導計畫已達3案者不得申請。
二、受理日期:自110年7月12日起至110年8月25日止。
三、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相關資料請至本計畫網站「民生公共物聯網」查詢,並下載使用。
四、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請務必最遲於110年8月25日17時30分59秒前,送出線上申請(請列印申請收執聯並妥善保留),收件日以線上申請送出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