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新創補助
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有效孕育、扶植與輔導對國家競爭力有幫助、能夠登上國際舞台的臺灣新創企業,依據「經濟部創育產業補助要點」定義之『策略性新創事業』推動「先進產業策略性落實計畫」新創補助計畫。
一.徵案領域:
1. 物聯網(IoT) 領域:未滿5年之新創企業(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公告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
2. 健康照護(Healthcare)領域:未滿7年之新創企業。
二.計畫期程及補助經費:12個月以內/上限新臺幣600萬元。
(提案經費應與公司最近三年營業額經費相當或合理範圍;補助比例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50%,且不得超過企業資本額50%。)
三.必要查核項目:
1. 計畫簽約後3個月內完成「林口新創園」進駐,進駐時間至少6個月。
2. 結案前完成僱用我國員工2名以上,且獲得企業合作支持(如:策略性投資或訂單等)。
四.受理方式及時間:
採『網站申請線上方式』,自110年7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下午5時止系統自動關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