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產學合作案簽約請款(先導、開發及應用型適用)
有關科技部產學合作案( 先導、開發及應用型適用 ),惠請依下列流程辦理簽約請款事宜→
※系統填報作業:【惠請計畫主持人登錄科技部學術研發服務網(連結)辦理下列事宜】
- 簽署執行同意書。
- 登錄系統後點選→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填寫「科技部計畫研發成果基本資料清單」。(無核定先期技術移轉金者免填,詳洽技轉中心,操作說明連結)
※廠商簽約作業:【以簽呈辦理本校與合作廠商簽約請款作業】
- 科技部產學案簽呈
.有先期技術移轉金簽呈(下載)
.無先期技術移轉金簽呈(下載)
.合作企業出資部分管理費之計算,請依學校及科技部相關規定辦理。
- 撥款證明文件影本1式2份
.廠商配合款撥款證明。
.先期技術移轉金撥款證明,分別匯入下列單位:(無核定先期技術移轉金者免)
﹡本校(含學校及主持人):先期技術移轉金總額*80%,廠商匯入款項後將依簽呈內容之分配方式辦理。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先期技術移轉金總額*20%
※科技部簽約作業:【提供廠商相關資訊俾便後續函送科技部辦理簽約請款作業】
- 繳交已用印之先期技轉授權合約書影本1份至技轉中心,俾利該中心登錄技轉合約明細表。【無核定先期技術移轉金者免,請逕洽技轉中心】
- 研發處彙整上述相關資料函送科技部辦理簽約請款作業。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惠請不吝來電或來信洽詢,謝謝您!
產學營運處宋佳縈(校內分機:6907)、林泳呈(校內分機:1039)、郭依芸(校內分機:6184)敬上